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专家声音

法学专家“律博”论剑,(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举行

来源:北京|作者:王法明|发布时间:2025-11-03

金秋时节,硕果可期。11月1日(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暨律企对接深度交流恳谈会在位于北京国际饭店三层的中国律师博物馆隆重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的多位专家与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企业家协会、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组织的多位民营企业家到会参与对话。

图片1.jpg 

据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系列公益活动由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数字瀛和联合发起举办,旨在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家力发表题为《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服务、建议良性循环》的致辞。徐家力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作出新的战略部署,要求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至更为突出的位置。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举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既是对中央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对“法治兴则经济兴,法治强则经济强”规律的深刻践行。

徐家力表示,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借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持续推动律师服务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构建“问题共解、资源共享、发展共促”的互动平台,把法律知识送到企业身边,把企业诉求带回研究阵地,形成“理论研究 - 实务服务 - 政策建议”的良性循环。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黄凤荣在致辞时指出,在市场经济海洋中,法治犹如一座灯塔,为各类市场主体指引方向,确保其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稳健前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不仅关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福祉。一个法治化水平高的营商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流入,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也能够有效遏制权力寻租、腐败滋生等不良现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状况下,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具有更加深远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图片2.jpg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以私德文化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中国营商环境中的亲清政商关系与法治保障逻辑。北师大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数据显示,民企行贿与非吸占比分别高达九成,而国企贪污受贿率达94%;追赃挽损中,国企保护力度显著优于民企。这些数据揭示出民企法律地位不平等、生存艰难的现实困境,更暴露出私德滥用对公共规则的侵蚀:从医药企业公款报销行贿开支,到民企为突破制度壁垒向政府/国企行贿,私德向公共领域的延伸已成为企业越轨犯罪的深层社会动因。

皮艺军指出,在"大政府小社会"背景下,民企发展高度依赖政府关系。亲清关系的文化悖论在于:过度亲密易滋生腐败,过于疏远则阻碍合作。私德替代公德、以私代公成为突破规则的"最佳途径",这种失范状态正是社会规范缺失的典型表现。

皮艺军提出,社会进步需填补两大中空结构:在私德与法制之间,需植入公德与公共规则;在个体与官办国企之间,需培育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民企形态。唯有让现代商业伦理规范取代私德伦理,在公共领域确立公德与规则的主导地位,才能真正实现亲清政商关系,破解经济发展瓶颈。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朱崇坤直指当前极少数司法机关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人为制造管辖争议等四种趋利性执法乱象,并深入分析其利益驱动、法律制度漏洞、监督机制缺失、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深层原因。并提出完善法律筑牢制度防线、强化监督制约合力、规范执法行为划定权力边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四项建议。

朱崇坤认为,趋利性司法是法治建设中的“毒瘤”,其治理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自我革新,更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加强顶层设计,斩断“司法与利益挂钩”的链条;司法机关需坚守公正底线,把“法律至上”作为根本准则;社会组织需积极监督,为司法公正发声;公民需增强法治意识,敢于对趋利性司法说“不”。唯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彻底铲除趋利性司法的土壤,让司法权回归维护公平正义的本源,让法治的光芒照亮社会每一个角落。

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防讼-息讼-服判”的闭环逻辑,串联传统司法智慧与现代法治实践。吴有龙倡导雷锋精神,提出法治雷锋可通过三大机制促成服判息讼:以过程正义夯实基础,保障当事人权利、透彻说理裁判文书、秉持倾听姿态;以裁判统一增强预期,打造示范裁判、依托智慧法院统一尺度;以判后答疑疏通堵点,主动解惑、协助履行纾困。构建“防讼—息讼—服判”的信任闭环,最终实现企业“心安”,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

吴有龙认为,服判息讼是中国传统司法智慧与现代法治追求的融合,是司法效能的终极衡量标尺,其内涵包括当事人自愿接受裁判的“服判”与纠纷根本性化解的“息讼”,对营商环境而言,能提供可预测、可信任的司法环境,消除企业不确定性焦虑,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

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心海集团董事长鲍世超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并非抽象概念,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依托与企业家创业的信心之源,其核心是规则清晰、执法公正、权利保护。他认为企业“段位”高低不仅看规模利润,更看能否平衡商业逻辑与法治精神,介绍心海集团在国际大宗商品贸易、特殊资产处置、数字经济、金融医疗等领域,均以合规审查与风险管控为首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商会应成为传播法治理念的平台,引导会员企业依法治企,未来企业发展需以法治为纲、远见为眸、专业为器、人文为韵、责任为本,共同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维护者、建设者与受益者。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吴振华指出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护航者”,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公正裁判定分止争、保护权利、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企业信心。他表示近年来司法系统成效显著,专业化审判格局完善、诉讼服务优化、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司法解释与案例指导作用凸显。强调对标国际一流与市场期待,司法保障机制仍需深化,要提升司法质效与公信力、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回应新兴领域挑战、畅通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合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庞红兵指出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是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尺,直接关系企业家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他认为两者区分存在难点,如行为外观相似、地方保护主义与公权力干预、立案标准把握不一。强调需遵循罪刑法定、刑法谦抑性、主客观相统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司法原则,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指出区分关键点在于主观目的(是否具非法占有意图)、履行能力与行为、财物去向与用途、事后态度,同时提及面临地方保护主义滥用刑事手段、“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标准化不足、新型业态法律界定滞后等挑战,强调准确区分是保障市场配置资源、尊重企业家精神、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杜兆勇认为我国营商环境需突破农本商末观念束缚,从“割资本主义尾巴”走向平权时代,而当前民企面临“关门打狗”“以刑化债”等痛点,行政协议撕毁、动辄政府托管等问题突出。他指出,仅靠刑法、行政法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宪法才是所有商事主体共同的最大“营业执照”,需推动宪法司法化,让宪法“有牙”。强调要破除资源与行政垄断,降低立法、行政、司法救济成本,优化行政监管与刑事强制措施,变行政国家为司法国家,充分保护市场主体自主性,同时肯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权利救济作用,呼吁创制典型案例。

专家们的主题发言引发广泛共鸣。多位律师立足专业领域,围绕企业合规、风险规避等核心需求给出可落地的解决方案;企业家们敞开心扉,直面经营中的法律痛点与实际诉求;记者们则以第三方观察视角,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考维度。

开幕式上,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执行秘书长许九飞主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组织委员会成立仪式。黄凤荣任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徐家力、朱崇坤、吴有龙、鲍世超、庞红兵、吴振华任轮值主席,金仲兵、王法明、杜兆勇、张宗明任副秘书长。(王法明)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指导单位:公安部、全国妇联
主管单位:鹰翔计划办公室项目运营中心
主办单位: 社会与法治编辑部
联系我们:17800825949
投稿邮箱:zgjjfzbs@163.com
法律顾问:赵卫东律师
法务团队:京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