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以“学”为先导,着力增强学规用法能力。一是坚持学习宣传常态化。注重把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法规学习有机结合,制定并动态调整市纪委常委会会前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学习法规制度27部,以上率下带动全员跟进学习。用好线上宣传教育平台,发布纪法课堂41期,强化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宣传解读,在全系统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坚持教育培训系统化。强化执纪执法者必先明纪懂法意识,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纪法学习教育等自主培训10期,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干部8626人次。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综合管理等不同岗位职能,分期分层级连续8周进行纪法业务测试,持续为干部“充电蓄能”,逐步成为“行家里手”。三是坚持成果运用集成化。充分用好上级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经验成果,制发纪检监察常用法规汇编,及时督促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
以“立”为主线,着力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谈话工作指引(试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工作办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试行)》等制度,形成覆盖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针对派驻监督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清晰、程序不够熟悉等问题,制定《派驻机构加强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监督职责、程序和方式,有效防范权力滥用风险。二是优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垂管系统、省属高校全面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齐齐哈尔大学纪委、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委办理案件的二次审理,研究制定《齐齐哈尔市二次审理工作流程图》,积极探索与电力、消防救援等垂管单位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拓宽监督范围,消除监督盲区。三是强化立破并举。按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要求,对1980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两轮全面筛查,推动规范性文件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制度体系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
以“严”为标尺,着力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权威。一是严格督导抓执行。围绕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坚持市县乡三级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督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程序标准和工作规范。严格措施使用和证据收集,扎实推进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有力推动执纪执法有序对接、相互衔接。二是调研评估找不足。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掌握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和自查自评47次。结合工作实际,对监察法及《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实施情况等开展执行评估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意见建议,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检查促提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纠偏和治理作用,从优化制发、督办、检查到整改全链条管理机制出发,形成《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纪检监察建议检查。去年6月至今,已开展检查3次,检查文书548份,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工作规范化水平。(王刚 刘源 于浩)